洛政〔2019〕26號
各縣(市、區(qū))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各有關單位:
為規(guī)范我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活動,維護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權人的合法權益,依據國務院《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國務院令第590號)(以下簡稱《征收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guī),結合我市實際,現就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提出以下意見。
一、規(guī)范房屋征收與補償活動
(一)市人民政府負責本市的房屋征收與補償工作,對縣(市)級人民政府房屋征收與補償工作進行監(jiān)督、指導。各城市區(qū)人民政府負責本轄區(qū)內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工作。
(二)市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局為市人民政府房屋征收部門(以下稱市房屋征收部門),負責組織實施本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工作。
(三)市、縣級人民政府的發(fā)改、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財政、自然資源和規(guī)劃、文物、公安、市場監(jiān)督、信訪等部門按照工作職能分工,互相配合,積極支持,保障房屋征收與補償工作順利進行。
(四)房屋征收部門可委托房屋征收實施單位,承擔房屋征收與補償的具體工作。房屋征收實施單位不得以營利為目的。房屋征收部門負責監(jiān)督房屋征收實施單位在委托范圍內實施的房屋征收與補償行為,并對其行為后果承擔法律責任。
二、房屋征收的決定
(一)需市、縣級人民政府做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建設項目,應具備下列條件:
1.項目主管部門或業(yè)主單位應提供市發(fā)改委或市政府授權部門的立項批準文件。保障性安居工程和舊城區(qū)改建項目還應提供列入市、縣級人民政府國民經濟和社會發(fā)展年度計劃的文件;
2.房屋征收部門書面確認的擬征收范圍內的房屋征收符合《征收條例》規(guī)定的證明和擬征收項目的社會穩(wěn)定風險評估報告,以及補償安置資金足額到位證明;
3.市自然資源和規(guī)劃部門出具的擬征收范圍用地的規(guī)劃意見;
4.符合法定程序的征收補償方案。
(二)房屋征收部門擬定的房屋征收補償方案應在房屋征收范圍內予以公布,征求公眾意見,且期限不得少于30日。被征收人如有意見,應持本人身份證明和房屋權屬證明在征求意見期限內以書面形式提交。
房屋征收部門應及時公布征收補償方案征求意見情況和根據公眾意見修改情況,期限不得少于2日。
(三)因舊城區(qū)改建需要征收房屋,1/2以上被征收人認為征收補償方案不符合《征收條例》及本意見規(guī)定的,房屋征收部門應組織由被征收人代表和公眾代表參加的聽證會(可邀請被征收房屋所在地基層組織代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等參加),并根據聽證會情況修改方案。
(四)對房屋征收項目,由項目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確定的房屋征收部門負責社會穩(wěn)定風險評估,并提交風險評估報告。
(五)市、縣級人民政府做出房屋征收決定前,應將足額的征收補償安置資金劃轉到專用賬戶。
(六)涉及被征收人戶數在1000戶以上的房屋征收項目,在做出征收決定前,應當報經做出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常務會議討論決定。
(七)征收實施期限應根據房屋征收項目的規(guī)模等因素合理確定。一般情況下,征收實施期限自房屋征收決定公告之日起不得超過1年。
(八)房屋征收范圍確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圍內實施新建、擴建、改建房屋和改變房屋用途等不當增加補償費用的行為。違反規(guī)定實施的,不予補償。
(九)房屋征收部門應當將第二條第七款、第八款所列事項書面通知有關部門暫停辦理相關手續(xù),暫停辦理相關手續(xù)的書面通知應當載明暫停期限。暫停期限最長不得超過1年。
三、征收房屋的評估
(一)被征收房屋的價值由具有相應資質的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評估確定。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應當獨立、客觀、公正地開展房屋征收評估工作,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干預。
(二)對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不得低于房屋征收決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類似房地產的市場價格。
(三)原則上被征收人應當在房屋征收決定公告之日起10日內自行協商選定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協商一致的由房屋征收部門公布選定結果。被征收人在規(guī)定期限內無法達成一致的,由房屋征收部門組織被征收人,按照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投票決定或者采取隨機方式確定。采用投票方式確定的,參與投票的被征收人數量應超過被征收人總數的50%,超過50%的投票人選擇同一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的為多數決定;采取隨機方式確定的,可在搖號、抽簽二者之中選其一。參與投票決定或者隨機選定的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不得少于3家。以投票或者隨機方式確定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的,應當由公證部門現場公證。
(四)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必須入戶對被征收房屋進行現場調查,通過拍照、錄像等方式取得相關資料,逐戶出具評估報告,并解答被征收人對評估報告的異議。
被征收人應當積極配合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開展評估工作,拒不配合的,自行承擔相應責任。
(五)被征收人對評估報告有異議的,可在收到評估報告之日起10日內,向做出評估報告的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申請復核,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應當在10日內出具復核結果并送達。被征收人對復核結果有異議的,應當在收到復核結果之日起10日內,向房地產價格評估專家委員會申請鑒定。房地產價格評估專家委員會應當在7日內出具鑒定結果并送達。
四、房屋征收的補償安置
(一)被征收人可以選擇貨幣補償,也可以選擇房屋產權調換。對被征收人的補償包括:
1.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
2.因房屋征收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
3.因房屋征收造成的停產停業(yè)損失的補償。
同時,應按照本意見的規(guī)定對被征收人給予補助和獎勵。
上述各項補償標準和計算方式按照《洛陽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補償標準》執(zhí)行。房屋附屬設施及裝飾裝修的標準和計算方式按照《洛陽市城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附屬設施及裝飾裝修補償標準》執(zhí)行。
(二)被征收房屋的性質以房屋權屬證書及權屬檔案的記載為準。對被征收房屋的性質存在異議的,應當向市自然資源和規(guī)劃行政主管部門申請確認。
(三)被征收房屋的面積以房屋權屬證書及權屬檔案的記載為準。對被征收房屋的面積存在異議的,應當向市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申請確認。
(四)違章建筑、超過批準期限的臨時建筑和批準建設時限定如遇規(guī)劃調整應無條件拆除的臨時建筑,征收時不予補償;征收未超過批準期限的臨時建筑,按照其建筑面積給予適當補償。
(五)房屋征收部門與被征收人在征收補償方案確定的簽約期限內達不成補償協議,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權人不明確的,由房屋征收部門報請做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依照相關規(guī)定按照征收補償方案做出補償決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圍內予以公告。
被征收人對補償決定不服的,可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六)采取暴力、威脅或者違反規(guī)定中斷供水、供熱、供氣、供電和道路斷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遷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違反治安管理規(guī)定或者其他行政管理規(guī)定的,由公安機關或者有關部門依法予以處罰,并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行政機關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五、補償協議的簽訂
(一)房屋征收補償協議文本由市房屋征收部門擬定,城市區(qū)房屋征收補償協議簽訂需使用統一制式的協議文本。
(二)被征收房屋存在產權爭議而無法簽訂補償協議的,房屋征收部門應當在媒體上予以公告,并將相當于債權部分的貨幣補償金額向公證機關辦理公證提存后實施征收。
(三)征收設有抵押的房屋,被征收人簽訂補償協議30日內不能提前清償或者注銷抵押權的,征收部門應當將相當于債權擔保部分的貨幣補償金額向公證機關辦理公證提存后實施征收。
(四)簽訂房屋征收補償協議后,被征收人應當將被征收房屋的不動產登記證或房屋所有權證、土地使用權證一并繳回,有關部門應當及時辦理注銷手續(xù)。
六、其他問題
(一)各城市區(qū)人民政府組織實施的房屋征收項目,其房屋征收補償方案在向公眾公布征求意見前,應報經市房屋征收部門審核。
(二)在《征收條例》施行前已依法取得房屋拆遷許可證的建設項目,繼續(xù)按照國務院《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規(guī)定及原拆遷補償政策執(zhí)行。
(三)本意見未明確的事項另行研究處理。
(四)若國務院或省政府今后對房屋征收補償工作制定出臺相關規(guī)定和政策的,按照新的規(guī)定和政策執(zhí)行。
(五)本意見適用于澗西區(qū)、西工區(qū)、老城區(qū)、瀍河區(qū)、洛龍區(qū),其他縣(市、區(qū))可參照執(zhí)行。
(六)本意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附件:1.洛陽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補償標準
2.洛陽市城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附屬設施及裝飾
裝修補償標準
2019年12月30日
附件1
洛陽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補償標準
一、對被征收房屋的補償
1.實行貨幣補償的,按照被征收房屋的市場評估價計算。
2.實行房屋產權調換的,做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進行調換。
在進行房屋產權調換時,被征收房屋和安置房屋按套內建筑面積及公攤面積分別進行調換。套內建筑面積調換時,被征收房屋價格和安置房屋價格均按同期市場評估價計算,雙方結清差價。
公攤面積調換時,免收套內建筑面積相對應的公攤面積的價差款。
被征收人選擇的安置房在2套(含2套)以上的,實行高低搭配進行安置。
二、對被征收房屋的政策性補償
1.房屋的附屬設施及裝飾裝修的補償,按照《洛陽市城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附屬設施及裝飾裝修補償標準》執(zhí)行。
2.停產停業(yè)損失的補償,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fā)河南省實施<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若干規(guī)定的通知》(豫政〔2012〕39號)執(zhí)行;若國務院或省政府今后制定出臺相關規(guī)定和政策的,按照新的規(guī)定和政策執(zhí)行。
3.臨時安置費。實行房屋產權調換需要過渡的(不含現房安置和提供過渡周轉房),臨時安置費按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積每平方米每月10元計算,最低不得低于800元/戶·月。安置房為多層建筑的,過渡期限為18個月;安置房為高層建筑的,過渡期限為36個月。若實際過渡期限超過規(guī)定過渡期限的加倍發(fā)放臨時安置費。
選擇貨幣補償的,按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積每平方米每月10元計算,最低不得低于800元/戶·月,一次性發(fā)放12個月臨時安置費?! ?/span>
4.搬遷費。按照被征收房屋證載建筑面積每平方米10元的標準計算搬遷費,搬遷費按上述標準計算不足800元的,按800元發(fā)放。選擇房屋產權調換的,發(fā)放兩次搬遷費。
5.選擇產權調換并有集中供熱設施且正常使用的,每戶每個采暖期補償800元。
6.選擇產權調換的,被征收房屋有管道燃氣,每戶一次性補償500元。
三、對被征收人的政策性補助
1.購房補助。對選擇貨幣補償方式自主購買安置房屋的,住宅按被征收房屋分戶評估價的30%給予購房補助,非住宅按被征收房屋評估價的20%給予補助。
對選擇產權調換的,住宅按被征收房屋分戶評估價的20%給予購房補助。
2.物業(yè)管理費補助。按被征收住宅房屋證載建筑面積每平方米每月1.2元的標準一次性給予3年物業(yè)管理費補助。被征收住宅房屋證載建筑面積不足45平方米的按45平方米計算物業(yè)管理費補助。
四、對被征收人按期搬遷的獎勵
房屋征收部門根據項目所在城市區(qū)的實際情況制訂《搬遷獎勵實施方案》,報同級人民政府批準后執(zhí)行。對被征收人在規(guī)定的搬遷期限內簽訂征收補償協議、完成搬遷、交付被征收房屋的,可按《搬遷獎勵實施方案》給予不同檔次的獎勵,每戶獎勵金額不得超過3萬元。同時,按被征收房屋的證載建筑面積另給予每平方米不超過200元的面積獎。
五、對符合條件的被征收人實行住房保障和照顧政策
被征收人符合購買經濟適用住房或承租廉租住房條件的,可優(yōu)先購買經濟適用住房或承租廉租住房。對征收范圍內的“雙困戶”實行補償金最低保障或安置房面積最低保障辦法。對征收范圍內生活自理有困難的殘疾人,在安置房樓層挑選上給予適當照顧。具體辦法按照省政府有關部門制定的標準執(zhí)行。
附件2
洛陽市城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附屬設施
及裝飾裝修補償標準
一、洛陽市城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附屬設施補償標準
序號 | 項 目 | 現狀特征 | 單位 | 原標準(元) | 新標準(元) |
1 | 石棉瓦頂 大型廠房 | 跨度9米以上,檐高4.5米以上 | m2 | 500 | 1300 |
2 | 石棉瓦廠房 | 跨度5—9米,檐高3—4.5米 | m2 | 350 | 850 |
3 | 簡易房 | 四面24墻、石棉瓦頂、檐高2.2米以上,門窗齊全 | m2 | 200 | 360 |
4 | 簡易棚 | 墻體不完整、石棉瓦或油氈頂、檐高2.2米以上 | m2 | 50 | 170 |
5 | 低層房屋 地下室 | 高度1.2—1.8米 | m2 | 180 | 240 |
高度1.8—2.2米 | m2 | 250 | 330 | ||
高度2.2米以上 | m2 | 300 | 390 | ||
6 | 多層房屋 地下室 | 高度1.8—2.2米 | m2 | 350 | 460 |
高度2.2—2.6米 | m2 | 450 | 590 | ||
2.6米以上 | m2 | 650 | 850 | ||
7 | 閣樓(含 頂層樓梯間) | 高度1.2—1.8米 | m2 | 180 | 240 |
高度1.8米以上 | m2 | 250 | 330 | ||
8 | 磚石砌窯洞 | 洞內高度2.2米以上,照明設備、門窗齊全 | m2 | 310 | 420 |
9 | 普通窯洞 | 洞內高度超過1.8米以上,照明設備、門窗齊全 | m2 | 200 | 340 |
10 | 簡易窯洞 | 洞內高度1.8米以下 | m2 | 100 | 200 |
11 | 門樓 | 按其上蓋垂直投影面積 | m2 | 280 | 410 |
12 | 院大門 | 鋼質、木質(厚度3厘米以上) | m2 | 200 | 270 |
13 | 室外樓梯間 | 全封閉(樓梯及扶手部分不另補償)、按垂直投影面積 | m2 | 150 | 200 |
14 | 室外樓梯 | 磚砌或混凝土制作,水泥抹面(斜面,含扶手) | m2 | 90 | 120 |
15 | 機井 | 機井(深20米;深度每增減1米增減120元) | 眼 | 4000 | 4500 |
16 | 供電線桿 | 水泥桿高度8米以上(含線路遷移) | 根 | 240 | 按供電部門規(guī)定遷移 |
17 | 熱水器 和空調 | 太陽能、分體空調移位 | 套.次 | 260 | 260 |
其他熱水器、窗式空調 | 套.次 | 130 | 130 | ||
中央空調 | 套.次 | 按實際遷移費用 | 按實際遷移費用 | ||
18 | 管(線)網 | 動力電、有線電視、電信(電話、寬帶)移機 煤氣、熱力等 | 個.次 | 按有關規(guī)定 | 按有關規(guī)定 |
19 | 院圍墻 | 磚砌24墻(高度2.3米以上) | m2 | 120 | 120 |
20 | 卷簾門 | 有屋門的雙重門(含不銹鋼、鋁合金制) | m2 | 100 | 120 |
21 | 水泥路面 | 厚度在15厘米以上(厚度在15厘米以下水泥地坪減半補償) | m2 | 50 | 120 |
22 | 檐板 | 寬度在30厘米以下 | m2 | 40 | 60 |
23 | 普通前檐 | 寬度在60厘米以上 | m2 | 70 | 100 |
24 | 挑梁前檐 | 寬度在90厘米以上 | m2 | 150 | 200 |
備注 | 被征收人選擇產權調換(安置房為期房)時,熱水器和空調遷移費 用計算2次。 |
二、洛陽市城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裝飾裝修補償標準
序 號 | 項 目 | 單位 | 原標準 (元) | 新標準(元) |
1 | 吊頂(鋁合金、塑料、木板等) | m2 | 60 | 80 |
2 | 鋁合金、塑鋼雙層窗戶(或單獨封陽臺) | m2 | 100 | 120 |
3 | 內墻壁紙 | m2 | 10 | 70 |
4 | 門(窗)套、包門 | 面 | 80 | 110 |
5 | 普通壁柜(厚度在30厘米以下,以墻面投影面積計算) | m2 | 100 | 120 |
6 | 組合壁柜(厚度在50厘米以上,以墻面投影面積計算) | m2 | 220 | 260 |
7 | 軟包裝 | m2 | 25 | 70 |
8 | 墻裙 | m2 | 60 | 80 |
9 | 窗簾盒 | m | 25 | 30 |
10 | 復合地板、花崗巖地坪 | m2 | 80 | 110 |
11 | 木(竹)地板 | m2 | 150 | 170 |
12 | 水磨石等室內鋪裝地坪 | m2 | 40 | 60 |
13 | 大理石、地板磚等室內鋪裝地坪 (規(guī)格400毫米×400毫米以下) | m2 | 40 | 70 |
14 | 大理石、地板磚等室內鋪裝地坪 (規(guī)格600毫米×600毫米以下) | m2 | 70 | 100 |
15 | 大理石、地板磚等室內鋪裝地坪 (規(guī)格800毫米×800毫米以上) | m2 | 120 | 160 |
16 | 內、外墻體貼面(含瓷磚、馬賽克、干粘石) | m2 | 30 | 70 |
17 | 高檔浴盆、坐便器(搬遷補貼) | 個 | 500 | 500 |
18 | 鋁合金、塑鋼隔斷 | m2 | 100 | 120 |
19 | 石膏、木質等裝飾線條 | 米 | 5 | 8 |
20 | 高檔面盆(搬遷補貼) | 套 | 100 | 150 |
21 | 普通水池 | 個 | 30 | 50 |
22 | 塑料地板革 | m2 | 5 | 7 |
23 | 自行安裝暖氣(鑄鐵、鋼制、鋁合金) | 組 | 170 | 200 |
24 | 普通防盜門(有房門的雙重門) | 個 | 300 | 500 |
25 | 高檔防盜門(鋼板全封閉、有屋門的雙重門) | 個 | 800 | 1500 |
26 | 防盜網 | m2 | 35 | 50 |
27 | 高檔成套櫥柜(搬遷補貼) | 套 | 1500 | 2000 |
28 | 普通成套櫥柜(搬遷補貼) | 套 | 800 | 1000 |
備 注 | 1.本表所列裝飾裝修僅按標準給予一次性貨幣補償。 2.凡本補償標準未涉及的補償項目,根據實際情況和有關規(guī)定另行協商解決。 |
三、洛陽市城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遷移樹木補償標準
品種 | 胸徑、生長期 | 單位 | 保留 補償 (元) | 移伐 補償 (元) | 保留補償 新標準 | 移伐補償 新標準 | 備 注 |
喬
木
| 5厘米以下 (含5厘米) | 棵 | 6 | 5 | 20 | 10 | 1.征收范圍內的樹木,憑林權證予以補償。 2.如不妨礙建設,按保留標準補償;必須移伐的樹木,樹歸原主,按照移伐標準補償;被征收人自行辦理移伐手續(xù)。 3.樹木的胸徑從地1.2米計算。 4.灌木按照每墩補償15元。 5.其他樹種參照林業(yè)部門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6.花卉遷移按照園林部門規(guī)定執(zhí)行。 |
6厘米—10厘米 | 棵 | 15 | 10 | 40 | 30 | ||
11厘米—15厘米 | 棵 | 50 | 20 | 80 | 60 | ||
16厘米—20厘米 | 棵 | 70 | 30 | 120 | 90 | ||
21厘米—25厘米 | 棵 | 130 | 40 | 160 | 120 | ||
26厘米—30厘米 | 棵 | 200 | 50 | 250 | 190 | ||
31厘米以上 | 棵 | 60 | 260 | 200 | |||
果
樹 | 2年以下 (2米以上) | 棵 | 7 | 5 | 16 | 12 | |
2-3年 (未結果) | 棵 | 20 | 12 | 130 | 100 | ||
4-7年 (初果期) | 棵 | 100 | 30 | 250 | 190 | ||
8-10 (盛果期) | 棵 | 200 | 60 | 720 | 550 |